为全面、准确掌握当前公司员工的心理状况,帮助员工及时解除心理困扰、化解心理危机,预防和减少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12日
二、排查范围
全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包括2023级新生)
三、排查对象
1.原有重点关注员工。
2.入学前服用精神类药物史,或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的员工。
3.入学时即为父母离异、单亲家庭的员工。
4.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员工。
5.长期逃课、挂科门数较多,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员工。
6.人际关系失调或失恋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员工。
7.家庭经济贫困、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员工。
8.家长教育方式粗暴、家庭关系不和谐的员工。
9.存在网络成瘾,使个人生活、学业、交往等都受到影响的员工。
10.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员工。
11.毕业生中就业困难、考研失败以及因种种原因无法正常毕业的员工。
12.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去世、父母离异、父母失业、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等。
13.疑似患有严重心理疾病 (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焦虑症、 精神分裂症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员工。
1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员工。
15.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员工。
16.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 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
17.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致以祝福、述说告别的话语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18.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19.除上述情况外,辅导员认为需要特别关注的员工。
四、排查程序
1.各辅导员根据《关于开展新学期员工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宿舍网格员等多渠道深入了解每个员工的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心理异常员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员工心理危机。同时,建立追踪制度,定期与排查出的重点关注对象谈心谈话,与家长保持联系,确保员工平稳安全地度过心理难关。
2.排查结束后,对有心理危机倾向员工及时干预并填写《det365手机版员工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反馈表》(附件1)、《det365手机版员工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附件2)、《det365手机版员工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附件3)。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准确掌握,精准施策。全体辅导员要认真学习《高校辅导员应对老员工心理危机工作手册》(试行),及早发现和识别员工中的高危人群,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员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以确保各年级员工心理状况稳定。
2.深入开展摸排谈话。全体辅导员要做到摸排谈话耐心、细致,记录全面、详实,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同时要注重发挥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员工骨干、家长在对重点员工排查与关注中的积极作用,给予员工正向心理引导。
3.对关注员工分别建档、分级管理。重点关注员工要“一人一档”建立档案、“一人一策”制定关注帮扶措施,并视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同时,重点关注员工要全部纳入月报管理,建立校院心理健康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做到工作没有漏洞,关注及时,记录规范。对存在一般心理困扰的员工,辅导员应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疏导和缓解员工的压力和情绪问题,并做好记录;对存在较重心理困扰的员工,建议其寻求员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专业辅导,辅导员应定期与员工进行谈心交流和个性化疏导,同时要安排班级心理委员等员工骨干对员工保持关注并给予心理支持;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员工,经学校心理中心评估后,如超出心理咨询范围,则由学院与员工家长沟通情况,及时转介至专业医疗机构。
4.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排查过程中要尊重员工人格与隐私。遇到不好把握的情况,可随时向学校心理中心咨询。